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邮储银行被罚193万元
12月13日,据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披露,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193万元。

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刘某德,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处3.5万元罚款。 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王某航,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 ,处2.5万元罚款。